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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年后,我携四个幼崽炸翻前夫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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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1章(第2页)

不仅读书识字,这书法甚至还不错呢。

“我这不是忙着研墨,所以才赶不上您的语速。”

听到这话,高青云倒是有些无语。

“这都什么年代了,你们还在用毛笔?还在研墨?”

“就算没有钢笔和圆珠笔,那搞点铅笔好不好啊。”

“这东西又不难!”

王承恩又听到几个新鲜名词。

“钢笔,圆珠笔,还有铅笔?”

高青云叹气。

“你们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?”

“算了,这钢笔和圆珠笔,你们只怕做不了,但这铅笔的制造,却也不难。”

“你去找块木炭,削成长条形,然后随便找个东西包裹上,这就是铅笔了。”

王承恩把这事情记在心里,打算等会儿退下之后,就找工匠去试着打造。

听高青云这意思,铅笔书写速度,似乎挺快的样子。

至少比毛笔快不少。

若真能造出来,那也算是大功一件。

王承恩一口气研了一大汪墨水,然后就请高青云继续说下去。

高青云点头。

“除了大明阵营,这第二个阵营,就是农民义军。”

“为首的,自然是闯王一代目,高迎祥。”

“和闯王二代目,李自成。”

“除此之外,还有大西王张献忠,和他那四个义子。”

王承恩忙着记录,没发现高青云说起张献忠的时候,脸上表情颇有些古怪。

口中还嘟囔着什么“无一物”之类的。

等他记录完这些之后,又问道:“那第三个阵营呢?”

高青云此时也重新清醒,他叹了口气道:

“这第三个阵营,自然就是关外的建奴了。”

“建奴虽然破坏我华夏文明,但此时的八旗,战斗力确实极高。”

“那皇太极和多尔衮等人,也算是一时人杰。”

“再加上大明与农民军死战,最后建奴入关,倒也不是纯粹的幸运。”

听到这段话,王承恩下意识就不敢置信。

“堂堂大明,会灭亡在建奴手里?”

但他根本不敢多问,只管老实记录。

又随口问起高青云刚才提起那些人,他们的具体籍贯。

这下倒是问到了高青云的盲区。

对于大多数人,他还真不知道他们出生在哪儿。

“这李自成,我倒是知道,他是米脂人。”

自古陕甘就有说法,认为米脂的女人漂亮,绥德的汉子威武。

而这位义军统领,偏偏出自米脂。

所以高青云倒是记得清楚。

“至于其他人,我倒是真记不得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