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二百七十九章 沙戎王的拳头(第2页)
确是,是袁侯爷的庙子。百姓要拜祭,只能在外头的祭鼎,忠义庙里只有北渝王才能出入。
这便是了,潜进去打伤他,有何不可呢或许在中原,你们说他很厉害。但莫要忘了,在塞北草原,我郝连战也是独斗群狼的人。
朝图和谢昶二人,沉默对视一眼,都从对方的眼神里,读出了一种担忧。
谢昶犹豫了下,终归咬着牙。
大王,还请深思,此番若是不成,恐打草惊蛇。天下皆知,北渝王文武双全,先前便有内城第一高手之称。当年遭燕州公孙祖背刺,更是带着八万人,将燕州军杀了个对穿——
我亦有这种壮举。郝连战并未在乎,待你有空,便去塞北草原问问,我郝连战打仗,是怎样的霸烈。
谢昶抹了抹额头的冷汗,身子已经剧颤起来,还是鼓足勇气再劝了一句。
我的意思,请大王深思……深思,北渝王常小棠,真不是简单的人。
深思什么。郝连战摇头,我思量事情的办法,一直很简单,谁挡了路,或者什么东西挡了,直接毁了,直接打过去就是。便如先前我在草原,一直想着入主中原,但北狄王庭却偏偏挡我了——
郝连战咧了咧嘴,所以嘛,你们也看见了,我把北狄王庭,整个给打烂了。若不是顾虑那些投诚的北狄部落,我当真要将拓跋一脉的人,杀个干净的。
莫要想的太复杂,这世道便是如此,你拳头大了硬了,一路打过去就是。在我很小的时候,就已经明白了这种道理,你弱人欺,你强人敬,天下间的事情,就没有拳头解决不了的。一拳不够,那你便再打一拳,直到解决为止。
抓着那截袍角,郝连战眯眼一笑,踏着脚步沉沉往外走去。
……
诶少爷,我又忘了打酒!
常威,你狗曰地速去打酒!
忠义庙外,常四郎只抬头,远远看了一眼庙里的金身,便痛从心来。有那么一瞬间,他发现自个,好似是全天下最孤独的人。
少爷,枪枪枪!
要去打酒的常威,急急忙忙将抱着的梨花木亮银枪,抛了过去。
你驴儿草的,抱着去打酒不可
少爷,还要买烧肉呢!
常四郎骂骂咧咧,接过了枪,想想又忽然不对,这附近还有不少的百姓在祭香,睁着眼睛看向他呢。
咳了两声,常四郎迈起脚步,带着一身的寂寥与孤独,迈入了庙子中。
不许惊扰本王!常四郎瞪着眼睛,将庙门闭上,待回过头,原本瞪着的一双牛眼,在见着那座金身后,蓦然变得发红。
小陶陶诶!
……
忠义庙外的长街,尚有不少百姓来往。
一个虎背熊腰的庄稼汉,约莫是第一次进城,穿着脏兮兮的麻袍,眸子里的目光,不断透出冷光。
他回过头,看着一个带剑的世家子,嘴角咧出笑容。只转了身,便往前跟了过去。
一般来说,他颇喜欢重沉的武器,譬如斧头,譬如马刀,但现在,不过是杀伤一人,用剑的话,便当入乡随俗了。
庄稼汉笑了笑,冷冷垂下手,捏住了发皱的麻面巾。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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