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剑来陈平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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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八十八章 行走四方(第3页)

    裴钱偷着笑,我们师徒,心有灵犀哩。

    ————

    藕花福地。

    南苑国京师的某些有心人,都注意到了状元巷附近的那栋宅子,出现了一位仅凭相貌、气度就可以断定为谪仙人的年轻人。

    他深居简出,每次外出露面,要么手持折扇,要么拎着一壶酒,悠闲散步,不会走远,而且路线固定,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条街巷。

    他名叫陆抬,不知通过什么门路,从京城教坊陆陆续续买了几名出身官宦的妙龄少女,作为奴婢,金屋藏娇在那栋僻静宅子,不过说实话,论姿容,那些美婢其实还不如他这个主人。

    陆抬跟附近那座学塾的教书匠,种老先生,讨要了一名长相过得去的南苑国女谍子,作为他跟朝廷传递消息的桥梁,省得他在宅子和皇宫之间飞来飞去,南苑国皇室多没面子。

    今天拂晓时分,陆抬走出宅子,合拢折扇,轻轻敲打手心,当他走过街巷拐角,很快就从一间绸缎铺子走出位妇人,小心翼翼走到陆抬身边,没敢多看这位世间罕见的贵公子,她害怕自己深陷其中,某天连家国大义都能不管。世间男人好美色,女子不一样谁不愿意看些赏心悦目的风景

    这位曾经深入塞外腹地的老资历谍子,一身市井殷实门户妇人的装束,轻声道:陆公子,最新的十人榜单,敬仰楼那边已经出炉,即将传遍四国朝野,只是这次没有详细的名次,有些奇怪,我们衙门这边觉得应该是登榜新人太多,相互之间又无比试记录,所以暂时无法给出确切的名次。

    陆抬目视前方,微笑道:说说看。

    妇人嗓音轻柔,除了陆公子和我们国师大人之外,还有湖山派掌门俞真意,鸟瞰峰剑仙陆舫,前不久从我们这边离开的龙武大将军唐铁意,臂圣程元山,已经还俗的前白河寺老禅师。此外四人,都是新鲜面孔,敬仰楼给出了大略背景和出手。

    陆抬点点头,说说看。

    一位首次现身于某座湖边的年轻道人,无名无姓,疯疯癫癫,反反复复说着谁都听不懂的一句话。

    一个将簪花郎从春潮宫驱逐出去的青衫书生,约莫三十岁,似乎精通仙家术法,扬言三年之后,要与大宗师俞真意一较高下。

    一名自称南苑国方士之祖的高大老人,穿着与口音,确是我们南苑国早期风格,此人如今正往南苑国赶来,说他已经完成了皇帝密令,一路上收取了十数位弟子。

    一位赤手空拳的中年武夫,侏儒体型,出现在塞外边境上,杀戮成性,性情乖僻,所到之处,全凭喜好,一通滥杀,死在他手上的无辜百姓已经多达数百人,草原四百精骑围杀此人,给他杀了一干二净。

    妇人又道:除了公子在内天下十人,还有副榜十人,我们皇子殿下,簪花郎周仕,都位列其中。

    陆抬晃了晃折扇,这些无需细说,意义不大。将来真正有机会挤掉前十的人物,反而不会这么早出现在副榜上边。

    妇人识趣停步。

    陆抬走在一条恢复市井热闹的大街上,早前有人在这里,一人对峙各方大宗师,打了个天翻地覆慨而慷,动静极大,南苑国京城百姓都有所察觉,所以如今成为了一处外乡江湖人士,必须来此瞻仰的武林圣地,只是这些江湖豪侠、门派高人,清楚此处必然有南苑国谍报眼线盯着,反而不敢造次,一般都是走完了这条街就离开。

    先前就有魔教中人,借此机会,鬼鬼祟祟,试探那座于魔教而言极有渊源的宅子,无一例外,都给陆抬收拾得干净,要么被他拧掉脑袋,要么各自帮他做件事,活着离开宅子附近,撒网出去。一时间分崩离析的魔教三座山头,都听说了此人,想要重整山头,而且给了他们几位魔道巨擘一个期限,若是到时候不去南苑国京城纳头便拜,他就会一一找上门去,将魔教三支铲平,这家伙猖狂至极,甚至让人公然捎话给他们,魔教如今面临灭门之祸,三支势力应当同仇敌忾,才有一线生机。

    天色尚早,街上行人不多,市井烟火气还不算重,陆抬行走其中,抬头看天,要变天了。

    一座藕花福地,难不成要变成一座小洞天这得花费多少颗神仙钱这位观主的家底,真是深不见底啊。

    陆抬拐入一条小巷子,刚好遇见那位去私塾读书的孩子,曹晴朗。

    陆抬停步笑问道:今天怎么早了些

    曹晴朗有些脸红,道:陆大哥,昨天去衙门那边领了些银钱,昨夜儿就特别想吃一座摊子的馄饨,路有点远,就要早些去。陆大哥要不要一起去

    陆抬笑着摇头,我不太爱吃这些,你自己去吧。

    曹晴朗告辞小跑离去,停步转身,对了,陆大哥,我昨天回家路上,给你买了壶酒,就放在桌上了,自己喝啊。

    陆抬点点头。

    他是有曹晴朗宅子钥匙的。

    曹晴朗转身跑出巷子。

    与人言语时,曹晴朗这个孩子,都会特别认真,所以曹晴朗是绝对不会一边跑一边回头说话的。

    陆抬走向那栋宅子,开了院门,果然正屋桌上放了一壶酒,七钱银子,对于吃一碗馄饨都要思量半夜的曹晴朗来说,不便宜了。

    陆抬拿过了酒壶,拎了条板凳坐在门槛外,手腕一拧,手心多出一只散发出酒酿醇香的小虫子,打开酒壶,将这种名为酒虫的小家伙丢入壶中,然后慢慢等待这壶酒水,以极快速度,沉淀出等同于窖藏、埋放数十年醇厚的美酒口感。

    陆抬轻轻摇晃手中酒壶,满脸笑意。

    第一次找到曹晴朗,陆抬就开门见山。

    我叫陆抬,陆地的陆,抬起的抬,是陈平安的朋友,一起经历过生死的好朋友。

    当时那个孩子的眼睛,立即亮了起来。

    后来陆抬说了些陈平安的事情后。

    曹晴朗就喊他陆大哥了。

    然后陆抬就有了这栋孤零零宅子的钥匙。

    有一次,陆抬笑着问曹晴朗,你想不想成为陈平安那样的人

    想!

    那想不想比陈平安更好

    不想。

    是不敢想觉得太难,差了太多

    就是不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