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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派小说陆程文冷清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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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1章 天才与白痴(第1页)

几个老头子,带着族内的高手,纷纷来到了七星峰。

来到半山腰,就看到了那两辆越野车还停在这里。

孙富贵脸色凝重:“是这里吗?”

司马干点点头:“是,他们就是在这里,杀的我们家少爷

司马家主走了两步,扑通跪下:“儿子……爸爸来给你报仇了!呜呜呜……”

龙四海也走到一棵大树跟前,摸着树干,闭上眼睛:“杀子之仇,不共戴天!陆程文!你的死期到了!”

此时龙傲所有一指:“那边有人!”

众人一起过去,看到大树下面有一把折叠椅。

一个小女孩儿,可怜巴巴地坐在椅子上,看到来人,十分惊恐。

众人一看,小女孩子的头顶的树干上还钉着一个牌子,上面写着几个大字:陆程文的妹妹。

孙富贵都懵了。

这么明显吗?

这是怕我不认识啊!

孙富贵道:“小丫头,你是陆程文的妹妹?”

姜小猴看着孙富贵:“老爷爷,你认识我哥哥吗?我哥哥进山好多天了,一直没出来,我很想他,你能带我去看他吗?”

孙富贵笑了:“当然,我是你哥哥的好朋友,跟我们走吧

……

三个男孩子依旧在打坐运功。

浑天罡教了他们每人一套功法,并在他们每个人的体内,都打入了一股真气。

龙傲天天赋最强!

炼化速度之快,让浑天罡都惊叹不已。

在龙傲天之前,他是不相信什么天才的,自己当年就是天才,就是人人仰望、人人羡慕的俊杰中的俊杰,翘楚中的翘楚。

但是见到了龙傲天的天赋、悟性,他才不得不服气。

人比人、气死人。

龙傲天这种天赋,放在自己那个时代,怕是成就可能会高于自己也说不定。

当然,人生在世,决定其成就的,绝对不仅仅是天赋这一个按钮。

人生是复杂的,多变的。

能影响人生的因素更多多如牛毛。

比如,一个人学习一般,长相一般,家庭一般,智商一般……毕业以后没有人罩着,只能去骑电瓶车送外卖。

但是一场车祸,可能就让他直接成千亿集团的总裁了。

有天赋固然是好事,但是还看这个人如何成长,如何奋斗,如何学习,如何面对人生、面对世界、面对自我,如何选择……

但是,仅就天赋这一个单元比拼的话,不说赵日天和陆程文,哪怕是浑天罡见过这么多天赋异禀的天才,也没有一个敢说比龙傲天更有天赋的。

此时的龙傲天已经炼化了大部分的真气,已经逐渐进入境界。

突破到天四门高级,只差那一个机缘了。

赵日天也不错。

赵日天的天赋本就是人上人的级别。

当然,不能和龙傲天比,几乎任何人都不能和龙傲天比。

赵日天论天赋基本也是站在金字塔尖上的那一小批人。

但是,他还有个优点,他脑子简单。

很奇怪,越是往上走,脑子简单反而是个优点了。

他越是简单,就越是专注,就越是能达到那些所谓的聪明人达不到的境界和状态。

他越是没事情可以想,反而在修炼的过程中越是不受干扰,越是容易达到一种天人合一的境界。

论天赋,他比龙傲天差一些,但是论脑子,他可以说绝对是个笨蛋。

所以,他的炼化速度也很快。

唯独陆程文。

笨啊。

陆程文和龙傲天、赵日天刚好相反。

他是天赋一般般,完全就是一般人的天赋。

但是脑子偏偏很活跃,乱七八糟的想法一直乱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