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章 狐狸尾巴(第1页)
雨夜总能给人一种嗜睡的错觉。
一场无声的单方面屠杀,掩藏在轻柔的雨滴声里,一曲手起刀落的舞蹈,细腻而富有韵律,鲜血与雨水混合,殆尽得悄然无声。
最后长剑挥洒,银白的光芒如银龙般风卷残云,院子里重归寂静。
长剑的主人甚至连披在肩上的衣衫,都没沾染到半点猩红,“都清理了吧”,男子只留下一句话,就重新回到屋内。
“是!王爷!”
重新回到屋檐下待命的无留,正遗憾地擦拭着这把无机会开封的新匕首。
他一面听着雨声,一面看着屋内烛光再度熄灭,转动着平日用得不多的脑袋:王爷今晚是不打算出来了吗?那我要继续守在这里吗?守多久?
平日王爷就寝他就能回去睡大觉,但这里又不是王爷的院子,府里从来没有过王妃……无留第一次对自己的工作时长,产生了严重不确定性。
抬头望天,无尘不在家的日子,他不知道要问谁了。
翌日一早,雨过天晴。
整座宅邸都在鸟鸣声中苏醒,沈榆躺在偌大的喜帐下出神,身边空无一人。
她昨晚竟然就这样睡着了?陆应行后来有上来睡吗?她的警觉性呢?
没有杀妻?没有假死潜逃?甚至,连第二天叫起床的下人都没有?
或许是为了新婚夜脱身做过太多准备,当一切顺理成章甚至高于预期,沈榆莫名又觉得很不真实。
一句话:游戏体验感为零,参与度极低……
“小姐,你是醒来了对吗?”宝儿推门而入,身后跟着的展夏,手上已端着沈榆惯常吃的小笼包和三花蛋汤羹。
看到展夏出现,沈榆忍不住问道,“天儿让你来的?他也觉得我昨晚过得太顺利,不合理对不对?”
展夏笑着点头,“小公子就是担心你。”
不知自家小姐又有什么奇怪念头,但宝儿作为捧场王,开口便是王炸,“顺利不好吗?我昨晚也睡得很沉呢,今早姑爷出门前还叮嘱我不要叫醒小姐,让你多睡会哦~~”
姑……姑爷?
展夏嘴角一扯,对宝儿的适应力早已见惯不怪。
想当初阿娘急病逝世,爹爹无奈之下只得带着她们四姐妹一同走镖,虽然都身怀武艺,却抵不住色心起的东家陷害落难……
为救重伤爹爹,她们差点要自卖自身,莫不是碰巧救下小少爷,又遇到小姐,她们的下场一定很惨。
认主后,爹爹改名展四季,她们几人分别是展春、展夏、展秋、展冬。
小姐说是因为历史上有个隐藏大佬叫展昭,他跟着包青天四处办案、为民请命、锄强扶弱,是大侠界的天花板!!
这一听就是小姐又胡乱编撰新话本,宝儿却深信不疑,还问自己能否改名叫展宝?
小姐以她不会武功为由忍痛拒绝,宝儿因此伤心遗憾了很久,还一路缠着爹爹要学武,直到小姐嫁人才消停……
打了个哈欠,沈榆像往常一样坐在梳妆台前吃早膳,宝儿在脑后帮她绾发,小姐说这叫合理分配时间。
“哟~连姑爷都叫上了,小宝儿,来说说你这次又收了他多少好处?”
宝儿年龄不大,经常能打探到情报而不自知,长着一张纯然无害的好奇脸,让对方防备心一降再降,如果把她扔进现代娱乐圈,狗仔一哥的名号怕是要易主。
在她们玩闹之际,走进来一个面生的小丫鬟,“参见王妃,王爷派人来说,一个时辰后进宫谢恩。”
说罢捧出一个放满珠宝的首饰盒道,“这是王爷给王妃的首饰,还说挑不中喜欢的话,王妃可以去府中库房看看。”
“王爷有心了”,展夏接过盒子,随即递过一个绣着桂花的钱袋,丫鬟掂了掂分量,眉开眼笑地告退。
沈榆挑眉,看着里面满眼的翡翠、黄金,她这个便宜相公还是挺大气的嘛,决定不和他计较昨晚的社死之罪了。
“小姐,奴婢按照你的吩咐安排下去了,扶风阁的下人多发一个月俸银,王府内所有人都打赏了二两银子,管事每人五两银子”展春进来汇报。
院内的下人听后都满脸欢喜,原以为被夫人派到王妃身边是被放逐,毕竟这个从寺庙接回来的小姐一点也不受宠,她对沈府陪嫁不冷不热,身边事情都由府外带回来的五个丫鬟亲力亲为,没想到出手竟如此大方,要知道沈府里最受宠的二小姐,赏钱就从没高于一两银子的。
沈榆确实没打算和任何人打好关系,无论是卓王府还是沈府的人,她又不打算带着离开,面子上过得去就行了,众人得了赏赐,万分欣喜地恭送王妃出门。
沈榆一直朝宅门走去,但走着走着就迷路了,陆应行没派人过来带路,她也没遇着什么人。
走过一段只容三人身位的青砖回廊,左侧是个偌大的人工湖泊,岸边枝叶扶疏,右则亭台楼阁包围中,却是一颗参天古树,院内郁郁葱茏,这是她第一次见到王府内景致,没有预想中的金碧辉煌,却别有一番清幽雅致的韵味。
一大早就能饱览美景,沈榆表示非常愉悦,只是有点奇怪,堂堂卓王府居然犹如空城,下人都去哪了?
“王爷,这是暗卫刚送来的消息。”
无尘带着调查结果,风尘仆仆地赶回来,对站在廊下的人恭敬道。
陆应行接过,随手翻开:沈念长女沈榆,六年前住进灵竹寺,沈府对她不闻不问,沈榆表面上没离开过寺庙一步,实则本半年后就搬至灵竹寺山下寿杨村内长居,只偶尔返回庙内。在村中化名余零,自称余家幼时走失的幺女,她曾教导村民改善耕种,又雇佣村民在其干果作坊内打工,和邻里关系极好,村中学堂衣由她资助开设。
余零住在村尾的余家,收养了孩子四名,三男一女,由一名叫展四季的武夫和一名姓杨的嬷嬷照看,名字带‘暮’的是一名六岁男童,名叫余暮,是一对双胞胎里的哥哥,极其聪慧,三岁在村学启蒙,四岁就会背多首古诗,几乎是信手拈来,村学夫子曾建议让他到洛城上学,但被家长拒绝。
沈榆名下没有任何产业,但余零名下在镇上有间“四季干果”,在城南有间“子暮书斋”。
改善耕种、开设学堂、干果书斋?
怪不得夫人一直想着离开了,这日子确实要比嫁到卓王府应付各种阴谋算计有意思多了啊……啧,麻烦了。
暮儿、余暮、子暮书斋,六岁男童……六岁?
陆应行挑眉,唇边笑容渐盛:“哎呀,好像不小心捉到小狐狸藏着的小尾巴了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