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四章 是人是妖难辨己(第3页)
肢体横飞,白刃搏杀。
妖魔舍生忘死,游侠半步不退。
前妖授首后妖又至,是长刃碎尽换短刀。
厮杀中。
张易没去数自己杀了多少妖怪,受了多少伤,换了几把刀,又念了几句词。
此时此刻,他的脑海里浮现出许多的画面,或熟悉或陌生,熟悉的有在狸儿楼下的惊鸿一瞥,从此魂牵梦绕;陌生的有在山林与旷野,与无数的妖怪、恶鬼、武士、僧道搏杀,战而胜之,吃掉败者的尸体。
两种记忆相互交织,教人分不清自己是谁。
他冷硬的神色渐渐迷离,一如深陷梦魇,一如大梦初醒。
没由来的。
他想起昨日与今日种种。
满怀雀跃将钗子送给美人,对方也含笑收下,良辰美景,一如书中故事。然而,今晨盛装的美人出门,云鬓上配着的,却不是自己送的簪子。
这也是理所当然的。
三娘子家财万贯,藏室里罗列奇珍,潇水城里最好的簪子在她的妆奁里也份属寒酸。
可为何自己会固执地以为三娘子一定会戴上那只簪子呢?
以至于郁郁寡欢、神魂落魄缺席了今儿的酒神祭。
待他发觉异样,拼命闯入妖丛,找到了三娘子时……
张易挥出刀刃,在刀口断裂之前,斩下了身前妖怪的脑袋,干净利落,一如之前亲手斩下三娘子的头颅。
而后举目四顾。
伏尸遍地。
已然再无敌手上前。
他神情恍惚丢下了手中断刀,却又察觉裤腿一紧。
低头瞧去。
呵。
原来还有只漏网之余。
鸟嘴人身,四肢尽无,从腰部被拦腰斩断,拖着白色的肠子,徒劳用鸟喙拉扯着张易的裤脚。
张易正要拾起断刀了结了它,可已化作镰刃的左手却自个儿挥了下去,刨开了妖怪的胸膛,勾出了它的心脏,送到了自己嘴边。
游侠儿自然而然地张开了嘴。
可咬下那一刻。
神思蓦然清明。
他急忙丢开心脏,脸上变化出难以言喻的神色,又凝望着自己的左手,不知不觉间,妖化已从手肘蔓延到肩膀,如今整条左臂都变成了螳螂状的刀臂。
再稍作检查。
原来,除却握刀的右手,四肢已尽为虫躯。
“是时候了。”
他对自己说道。
而后坐下来。
坐在肉泥与残尸之间。
先是举起刀臂斩下了双腿,再用右手捏住左肩,硬生生扯下刀臂,弃之于地。
冷汗直冒,青筋暴起。
哆嗦了好一阵。
才用仅存的右手摸索入怀里,掏出一个巴掌长的短刀,形制粗陋,似乡野孩童的玩具。
然而,当他用牙扯下刀鞘,露出的却是货真价实的开锋利刃。
“此刀长七寸,桑木作柄,生铁为刃,是吾孩提时,由……”
他将刀尖倒转对准心口,努力思索,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是谁送给自己的。
抬头。
看了看昏惨而肮脏的城市。
许久。
“算了,记不得了。”
没柄而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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