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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君初相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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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2章 白玫瑰的意义(第1页)

从校服到婚纱,是被幸福紧紧包围的感觉。

闻笙从没想过在认识傅砚临十年后,会在陌生的国度举行简单的二人婚礼。

没有宾客,没有奢华的酒店,甚至连身边的亲朋好友也没有通知。

只有相爱的两人,在神父的见证下宣读誓词、交换戒指。

捧花是傅砚临昨晚亲手扎的,为了呈现最佳的效果,他一口气扎了六把才挑选了手上最满意的一束。

花束是代表纯洁高贵,你是我心中白月光的白玫瑰,凌晨的时候坐飞机从保加利亚空运过来。

白玫瑰还有另外一层的寓意:因为有你,我想成为一个更好的人。从不吝啬付出,也不害怕努力,因此发奋,只想证明我足以与你相配,除了你,我谁都不爱。

当看到深爱了十年的女孩身穿象牙白蕾丝婚纱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,傅砚临不由自主红了眼眶。

他的身上留着傅家的血,在那种家庭生活了将近十年之久,骨子里早已被冷漠无情所占据。

只有在闻笙的面前,傅砚临才会流露出温柔和感性的一面。

她是他黑暗污秽人生里的一束光,是上怜悯,才让他有幸遇到这么好的女孩。

当一个人拥有过光明,就不会甘心让自己置身于黑暗。

傅砚临正是如此。

这些年,他的所有努力只为了终有一能与闻笙相配。

而这一,终于来了。

神父站在十字架下面,面带微笑,提醒两人结婚仪式开始。

没有传统的环节,傅砚临直接牵着闻笙的手踏上红地毯,一步一步走到十字架之下。

明媚的阳光穿透教堂洁净的落地玻璃,洒落在两饶身上。

闻笙戴着头纱,在一片温暖的阳光下,美如下凡的仙女儿。她迎接来自傅砚临的温柔缱眷的目光,心情有些激动,却努力表现得镇定自若。

今的这场婚礼,是闻笙这辈子遇到过最大的惊喜。

虽然现场没有宾客观礼,却有一片花的海洋。从教堂门口开始,红毯的两旁摆满了白玫瑰,花瓣上还挂着晨露。

傅砚临一身黑色的燕尾服站在那里,器宇轩昂,深深凝视着闻笙。

能娶到年少时喜欢的女孩,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?

傅砚临以亲身经历告诉所有人,是一种激动得失语、虚幻又不真实的感觉。仿佛全世界都失去了颜色,只有闻笙是鲜活的。

往事一幕幕,如同电影般在脑海中播放。

他痴痴地看着她,恍惚中眼前妆容精致的脸孔,与记忆中稚气未脱的脸孔重合。

傅砚临至今没能忘记第一眼看到闻笙的时候,被她回眸一笑彻底惊艳的感觉。

鹿乱撞,昏头转向,就像里描述的那样一眼万年,男主从此深陷了进去。

哪怕到了十年后的今,傅砚临每次将心爱的女孩抱在怀里,依然觉得胸腔里还有一只鹿在乱撞。心动的感觉,由始至终只有闻笙,也只能是她。

“傅先生——”神父看傅砚临没有反应,轻声提醒,“现在轮到你宣读婚礼誓词。”

在这里,神父帮许许多多的情侣主持过婚礼,还是头一回看到新郎满眼都是新娘,而忘记还在行婚礼的。